损伤程度鉴定,即确定损伤的性质和程度、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、评价损伤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。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,民事赔偿和治安处罚。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可分为重伤、轻伤和轻微伤三大类。 为了保证损伤程度评定的统一性与客观性,在损伤程度的评定中应遵循下列原则: 1、损伤程度的评定应根据损伤后果来评定。损伤后果包括损伤的原发症、并发症、后遗症三个方面,以这三方面最重要的后果作为损伤程度评定的主要依据。 2、损伤程度的评定应以事实后果为依据。所谓事实后果是指损伤的实际结果。即损伤程度的评定不能因为致伤条件、致伤方式和医疗因素的不同而影响损伤程度的评定。 3、损伤行为与事实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。 4、对多种因素形成的事实结果,在损伤程度评定中应指出直接原因、间接原因,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等,为法律责任的认定提供科学依据。
下一条:伤残程度鉴定